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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前语】

会议议程 | 第九届“税务司法理论与实践”论坛议程

       

第九届“税务司法理论与实践”论坛议程

(可能会有微调,具体以会议现场议程为准)

会议时间:2025年4月26-27日(周六、日)

会议地点:上海市华山路1954号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凯原法学院208东方会堂(周六)、203会议室(周日)


       

4月26日(周六)8:30—18:00

地点:凯原法学院208东方会

一、8:30—8:50

开幕式

主持人:林喜芬(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院长)

(一)介绍嘉宾(2分钟)

(二)嘉宾致辞(每人4分钟):

1. 汪后继(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2. 张世君(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受校领导委托)

3. 刘剑文(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

4. 施伟东(上海市法学会党组副书记、专职副会长)


       

二、8:50—9:05

主旨演讲

主持人:李晓民(国家法官学院原副院长、研究员,案例评选委员会专家委员)

演讲人:江必新(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湖南大学特聘教授)


       

三、9:05—9:25

年度影响力税务司法审判案例发布暨颁奖

主持人:周序中(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案例评选委员会专家委员)

1. 何锦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案例评选委员会秘书长):关于年度影响力税务司法审判案例的评选说明(3分钟)

2. 朱大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案例评选委员会专家委员):宣布年度影响力税务司法审判案例评选结果(十大案例及提名案例)(5分钟)

3. 贾绍华(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原院长,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案例评选委员会专家委员):宣布案例推荐贡献奖名单暨颁奖(5分钟)


       

四、9:25—9:35

合 影


       

五、 9:35—9:45

茶 歇


       

六、9:45—10:45

典型案例研讨(广东三建案):实质课税、比例原则与信赖利益

演讲阶段,每人有二轮发言机会。第一轮每人陈述4分钟,第二轮每人发言4分钟(可反驳他人观点,亦可不发言)。第二轮发言结束后,进入自由讨论,每人可向主持人演讲人提问,也可就本案发表评论,演讲人也可继续补充,每人发言时间每次不超过3分钟,待他人发言后经主持人同意可再次发言。主持人可作总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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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赵大光(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原庭长)

陈少英(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演讲人:

1. 蔚强(最高人民法院法官)

2. 王霞(湘潭大学法学学部教授)

3. 唐步龙(常州大学法学院教授)

4. 杨坤(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主任)

5. 安晓梅(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沈阳办公室合伙人)

讨  论: [参加人:胡翔(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杨发勇(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喻海燕(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清华大学博士生)] 


       

七、10:50—11:50

典型案例研讨(上海奥某公司案):纳税信用评价问题

演讲阶段,每人有二轮发言机会。第一轮每人陈述4分钟,第二轮每人发言4分钟。讨论阶段每人(含讨论参与人和演讲人)每次不超过3分钟,待他人发言后经主持人同意可再次发言。主持人可作总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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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王家本(国家税务总局资深法律顾问、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文学国(上海大学原副校长,教授)

演讲人:

1. 杜莉(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全国税务专业学位教指委委员)

2. 刘颖(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税学院教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专业咨询委员会委员)

3. 徐贵一(山东政法学院教授)

4. 彭雨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讲师)

5. 桂维康(上海桂维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律协税法委主任)

讨  论:[参加人:戴旭峰(中汇江苏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武剑(北京盈科(哈尔滨)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王一骁(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哲(厦门大学法学院博士生)]


       

八、12:00—13:00

 午 餐


       

九、13:30—14:30

典型案例研讨(王某与上海市税务局等不予退税案):对赌退税问题

演讲阶段,每人有二轮发言机会。第一轮每人陈述4分钟,第二轮每人发言4分钟。讨论阶段每人(含讨论参与人和演讲人)每次不超过3分钟,待他人发言后经主持人同意可再次发言。主持人可作总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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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贾绍华(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原院长,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案例评选委员会专家委员)

易明(德恒律所事务所税法中心主任)

演讲人:

1. 席晓娟(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陕西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2. 李林(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律协税法委副主任)

3. 孙洋(中汇江苏税务师事务所董事长)

4. 方立山(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讨  论:[参加人:冯铁拴(武汉工程大学副教授),林蔚(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副教授),贾蒙蒙(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十、14:35—15:35

典型案例研讨(久某公司案):退税中的民刑行关系

演讲阶段,每人有二轮发言机会。第一轮每人陈述4分钟,第二轮每人发言4分钟。讨论阶段每人(含讨论参与人和演讲人)每次不超过3分钟,待他人发言后经主持人同意可再次发言。主持人可作总评。

主持人:

熊伟(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刘俊秀(北京盈科瑞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

演讲人:

1. 祝飞宇(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2. 王家本(国家税务总局资深法律顾问、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3. 安新华(北京市忠慧律师事务所主任)

4. 王敏志(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杭州律协税法委主任)

讨  论:[参加人:王友发(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黄俊涛(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福乾(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博士生)]


       

十一、15:35—15:45

茶 歇


       

十二、15:45—16:45

案例比较(前述两案+刘玉秀案):退税类型化辨析

演讲阶段,每人有二轮发言机会。第一轮每人陈述4分钟,第二轮每人发言4分钟。讨论阶段每人(含讨论参与人和演讲人)每次不超过3分钟,待他人发言后经主持人同意可再次发言。主持人可作总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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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朱大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伊鹏(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全球财税法律服务中心主任)

演讲人:

1. 胡邵峰(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长沙)副教授)

2. 叶永青(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3. 朱鹏祖(北京鹏祖税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4. 张平善(京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讨  论[参加人:李俊明(上海交通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赵恒志(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律协税法委主任),孙俊(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十三、16:50—17:50

典型案例研讨(鲁某等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税收优先权问题

演讲阶段,每人有二轮发言机会。第一轮每人陈述4分钟,第二轮每人发言4分钟。讨论阶段每人(含讨论参与人和演讲人)每次不超过3分钟,待他人发言后经主持人同意可再次发言。主持人可作总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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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施正文(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冯雨春(法律出版社应用分社分社长)

演讲人:

1. 欧阳天健(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

2. 林佩华(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深圳办公室合伙人)

3. 张宸语(盈科瑞诚(上海)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

讨  论:[参加人:刘继同(北京大学卫生政策与管理系教授),洪菡珑(福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范锐敏(湖北经济学院副教授),陈志刚(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财税法业务部部长),孙瑞泽(北京法炬律师事务所律师)]


       

十四、18:00—19:30

晚 餐


       


       

4月27日(周日)9:00—12:00

地点:凯原法学院203会议室

十五、9:00—10:00

典型案例研讨(厦门某家具公司行政处罚案):刑行关系问题

演讲阶段,每人有二轮发言机会。第一轮每人陈述5分钟,第二轮每人发言5分钟。讨论阶段每人(含讨论参与人和演讲人)每次不超过3分钟,待他人发言后经主持人同意可再次发言。主持人可作总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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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曹守晔(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董燕(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庭长)

演讲人:

1. 邬展霞(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教授)

2. 张弛(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讲师)

3. 于淼(河北大学法学院讲师)

4. 刘建初(北京市广盛律师事务所律师)

讨  论:[参加人:班天可(复旦大学副教授、院长助理,上海一中院研究室副主任(实践锻炼)),高苑丽(山西大学讲师),于江(渤海税校教学校长),张振岩(青岛律师协会财税法专委会主任)]


       

十六、10:00—11:00

典型案例研讨(嘉兴邦胜公司案):涉税罪名区分厘定问题

演讲阶段,每人有二轮发言机会。第一轮每人陈述5分钟,第二轮每人发言5分钟。讨论阶段每人(含讨论参与人和演讲人)每次不超过3分钟,待他人发言后经主持人同意可再次发言。主持人可作总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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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赵春晓(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

郝东杰(《税务研究》副编审)

演讲人:

1. 赵凯(北京中闻(合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2. 刘兵(盈科全球总部合伙人)

3. 张馨予(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

4. 刘云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讨  论:[参加人:涂缦缦(广东金融学院副教授),徐文东(安徽光大律师事务所律师),项秦(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翁启标(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十七、11:00—11:30

闭幕式

主持人:何锦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案例评选委员会秘书长)

闭幕致辞:王桦宇(上海交通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协办单位代表致辞:德恒律师事务所、盈科律师事务所、盈科瑞诚税务师事务所代表


       

十八、11:30—12:30 

午 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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