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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动态 I 浙江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22年会暨“稳经济增长背景下的财税法调节问题研究”理论研讨会综述

       

地方动态 I 浙江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22年会暨“稳经济增长背景下的财税法调节问题研究”理论研讨会综述

财税法研究 2022-12-12 16:00 发表于北京

浙江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22年会暨“稳经济增长背景下的财税法调节问题研究”理论研讨会综述

 

20221126日,浙江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暨“稳经济增长背景下的财税法调节问题研究”理论研讨会在浙江三立开元名都大酒店隆重召开。来自浙江省法学会研究部、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在杭高校教师和研究生以及从事涉税服务的律师、税务师、会计师、公司财务负责人共计70余人参加了会议。本次年会由杭州薪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共同承办。

图片图片1:大会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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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幕式

 

年会开幕式由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朱丹主持。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童志锋、浙江省法学会研究部二级调研员胡铮、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局长郑汀、杭州薪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宋键出席了开幕式,并先后致辞。

童志锋院长首先对参会的各位领导、同仁表示欢迎,并介绍了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建院20周年所取得的成绩,特别是经济法学科的建设情况。希望财税法学研究会在省法学会的指导下有更好的发展,并预祝本次年会取得圆满成功。

 

图2:童志锋院长发言

胡铮调研员代表省法学会对年会的召开表示祝贺,对长期关心和支持省法学会研究事业发展的专家学者表示感谢,对财税法学会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及在吴伟达会长及各位理事的努力下所取得的研究成果表示肯定,也对本次会议承办方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图3:胡铮调研员发言

郑汀局长分享了他在实务部门工作中的心得体会。他认为税务机关首先应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作为理想信仰,从而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并推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和法治国家一体建设;其次要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进一步完善税收规范制度,对不依法行为加以纠正,税收公平促进社会公正。最后税务机关要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精准监管税收违法行为,做到违法必究,促进社会公平。最后郑汀局长预祝本次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图4:郑汀局长发言

宋键董事长围绕本年会议题,就如何发挥财税的调节作用,特别是在新冠疫情爆发以来财税政策所发挥的调节作用谈了自己的观点。他祝愿各位专家学者在会议期间砥砺学术的同时,度过一段美好的时光。

 

图5:宋键董事长发言

最后,浙江省法学会研究部胡铮主任宣读了《关于同意调整浙江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的批复》,经参会人员现场投票,杭州薪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宋键当选为研究会新一任副会长。研究会秘书长曹璋宣读增补研究会常务理事和理事名单。

会议综述


       

一、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

吴伟达会长向全体与会专家学者作《中国式税收现代化的顶层设计与法治展望——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心得》主题报告。吴会长认为,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中国式现代化的意义在于明确了中国走向现代化的路径,科学回答了如何实现现代化的问题,而中国式现代化各项工作的推进与目标的实现与税收密切相关。尽管学界对中国式税收现代化的内涵界定还存在不同观点,但较为一致的看法是,中国式税收现代化,本质上是税收立法、税收执法、税收司法、税收守法的现代化,是税收法定原则在各领域的全面落实,是经由税收良法实现税收善治的过程。如此理解中国式税收现代化的内涵,应该说与二十大报告中“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的思想表述,是相一致和相衔接的。鉴于现有税收制度存在不足的事实,中国式税收现代化需要顶层设计。需要持续完善税收法律体系、不断优化税收执法制度、健全税收司法救济制度,持续推进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在税收现代化基础上,助推中国式现代化的实现。

 

图6:吴伟达发言

 

二、大会主题发言

本阶段发言由研究会副会长王潭海律师主持。宁波市鄞州区税务学会钱军杰会长、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孙伯龙副教授、浙江天顾税务师事务所陈良照所长分别作主题发言。
钱军杰会长的发言主题为《疫情冲击下财税扶持政策的有效性研究——基于宁波市中小微企业经营状况的分析》。他从市场指标、投入指标、资金指标、效益指标等五个角度对宁波市中小微企业经营现状进行了分析,而后系统梳理并分析了相关政策的有效性,并对提升现有政策扶持效应提出了四方面完善建议。

 

图7:钱军杰会长发言
孙伯龙副教授的发言主题为《增值税留抵退税财政分担改革的法理及法治建构》。他认为我国当前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的总原则是各级政府分担比例与增值税分享比例相一致原则,但目前增值税税负存在的跨地区转移等问题,使得纳税人的退税地与征税地发生错配、收取税款和负担退税政府发生错配,加剧了地方政府的财政不平衡,制约了上述原则的实现。问题的解决,可考虑从财政划分法治化、优化省以下的退税分担机制、以消费地原则分担留抵退税等措施进行增值税留抵退税角度展开。

 

图8:孙伯龙副教授发言

王惠教授对以上两位专家的发言作了点评,认为钱军杰文章研究目的和研究意义明确,研究数据真实客观,研究方法有创新。研究明确指出相关政策的不足并提出四点建议,具有指导性、操作性、可行性。孙伯龙副教授的文章指出了我国留抵退税政策执行中存在困难,在留抵退税的财政分担中如何实现中央和地方事权与财权的对等,文章从法治层面对于留抵退税的核心问题提出了可行的建议思路。

陈良照所长的发言主题为《税务服务的现状及趋势》。他基于自身的从业经验对于税务服务和专业学习提出了几点建议:第一,对所有财政法规融会贯通,在理论学习时要勇于创新。第二,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可以通过在各行各业多实习来加强实践能力。第三,注重提升综合素养。从学会讲话、注重微小行为举止出发,围绕目标采取行动。第四,注重内心修炼,加强职业道德修养。第五在服务纳税人时,要理性思考,做到双向服务,坚守法律底线。

 

图9:陈良照所长发言

文绪武教授对其发言进行点评,他认为陈所长的经验对广大从业者而言,都是有益的。他认为专业和资源要懂得切换,学会获得资源,提升竞争力。学生要学好自己的专业,老师要讲好自己的课,从路径依赖走向创新,走向辉煌的未来。

 

图10:文绪武教授发言

 

三、第一分会场

下午的第一分会场由副会长王惠和副会长吴勇敏共同主持,浙江天顾税务师事务所所长陈良照、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李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讲师朱计对七位报告人的主题发言分别进行了点评。
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赵玮老师的发言主题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法治化困境与应对》。他首先介绍了地方政府专项债的基本情况,阐明了地方政府专项债发展的三个阶段,指出了目前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已经步入了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之后,赵玮老师提出了对地方当前专项债的质疑,指出目前省级政府代举“专项债”面临诸多困境,认为应通过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严格规范专项债的“发”与“还”,逐步提升市县政府在分配举债额度方面的决策话语权。
陈良照所长对其发言进行点评。他高度认可赵玮老师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现有研究,同时结合五洋案件建议其可以将企业债作为今后的研究方向,例如可以研究如何系统衡量企业偿还能力的同时科学帮助企业发债。

 

图11:赵玮老师发言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鄞州区税务局四级主办李畅宇的发言主题为《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基于专精特新企业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效应分析》。她首先介绍了缓解资金压力的税收政策,其次阐释了我国制造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集中体现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两个主体税种上。接着对宁波市高质量发展现状进行了统计分析,利用企业税收申报指标,构建制造企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模型,对企业高质量发展水平进行量化最后得出结论为税收优惠力度越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水平提升速度越快,因此展望未来应继续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退税政策,发挥税收优惠政策的精准激励效用。
陈良照所长对其发言进行点评。他认为该文章内容详实,论证充分,但将降税率和税款缓缴并列为暂缓资金压力的税收政策并列的做法有待商榷,因为降低税率是永久性措施。

图片12:李畅宇主办发言

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陈沈峰律师的发言主题为《共同富裕下个税反避税现实困境与规则完善探讨》。他首先提出了数据不完整和数据失真是个税税务征管的困境,分析了偷逃税的手段,并结合实际提出了完善税收征管配套制度的建议。
李亢老师对其发言进行点评,他认为文章整体思路清晰,逻辑顺畅,论证有力度,但标题的共同富裕内容在文章中尚未予以充分体现。

 

图片13:陈沈峰律师发言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鄞州区税务局一级行政执法员张露旻的发言主题为《大数据背景下纳税服务个性化探索——基于宁波市纳税服务现状》。她首先从该课题的研究课题、研究意义阐述了详细的观点,并介绍了课题的研究框架,提出线上办税配套措施设计不足等五项问题,并通过借鉴国内国外的纳税服务方面的实践活动,提出了六项了具体建议。
李亢老师对其发言进行点评,他认为文章内容丰富详实,但具体建议部分的标题与“大数据”关联性不强,需要进一步研究大数据与纳税服务之间的关系。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许玉灵律师的发言主题为《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财产性质及处理路径》。她首先从不同阶段分析研究了“留抵退税”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其次阐述了增值税留抵税额的财产性质问题,销售方与购买方的税制路径存在差异。最后从留抵税额退还的现状与现实困境出发,提出从债权抵减和资产退税两个方面解决该问题的路径。
朱计老师对其发言进行点评,他认为该文章从实务出发,对于实务中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提供了很好的制度建议,具有较高的参考意义。

 

 片14:许玉灵律师发言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王忠涨律师的发言主题为《论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之完善》。他从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制度的政策演变为起点,发掘现行政策存在的四方面问题,针对现行政策存在的问题,强调要对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制度进行立法完善,要减少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的条件限制,进一步完善会计处理的相关配套政策和税务部门需形成落实留抵退税制度的配套措施。
李亢老师对其发言进行点评,他认为文章内容有多处创新点,特别是对骗取留抵退税类型的总结非常全面,具有很强的实务性。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闵钰宸硕士生的发言主题为《国家治理视域下的税率调节——以税负转嫁条款差额归属为视角》。她提出,增值税作为一种价外税和流转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变动势必会带来交易双方经济利益的变化。再加上我国目前正处于减税降费的大背景下,新税率的生效时间可能发生在不计其数的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前后适用的税率不同,从而招致交易双方对该部分利益你争我夺。最后对于完善减税政策施行的提出了基本构想,明确在民法、政策、税法以及司法实践中的差额归属。
朱计老师对其发言进行点评,他认为该文章反映作者学术基础扎实,对于税负差额归属有较多层次的研究,从不同角度提出了解决方式,值得肯定。

       

四、第二分会场
下午第二分会场由副会长谭立和王潭海共同主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教授潘亚岚、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陈波、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副教授孙伯龙对七位报告人的主题发言分别进行了点评。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吕铖钢副教授的发言主题为《论虚拟资产税收法律监管》。他从问题缘起、现实境况、困境归因、法律途径等四个部分对虚拟资产税收法律监管进行论述,指出财产概念的法律设计与制度安排服务于政府与市场对财产权利配置的最佳方案,认为无需纠结于个别概念的论证,也无需沉湎于相应法律框架的搭建,而应暂时放弃对确权的热衷追求,转而关注数字经济发展的实然状态以及业已形成的财产边界和价值秩序。
潘亚岚教授对其发言进行点评,她认为文章从实际出发,致力于构建植根数字经济实际运行样态的公法管控方案,更具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图片15:吕铖钢副教授发言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王敏志律师的发言主题为《非税收入法定及其法制化进程研究》。他从规费讨论热点以及202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问题入手,结合新《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规费占比等,向与会者介绍非税收入及其划归税务机关征缴的现状;其后,再从社保征管职责、规费设立问题、道路停车费事件、罚没收入等四起司法裁判案例分析出发,对非税收入法定及其法制化进程展开理、例、律三方面论述。并最后提出了立法层级检讨、征管划转异议、部门职责衔接、信息化处理能力需求、社会共治体系问题等五大期许。
潘亚岚教授对其发言进行点评,她认为就非税收入这个主题,作者不仅结合案例说明目前存在的问题,更对目前现状和未来愿景做出了展望。

 


       

 图片16:王敏志律师发言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杨银德律师的发言主题为《骗取留抵退税的行政规制研究》。他认为,骗取留抵退税是税收执法实践和税收规范性文件中出现的新行为,该行为独立于虚开、偷税、不转出进项税额等手段行为,具有单独予以法律评价之必要。并从骗取留抵退税行为之独立性、行为违法性和立法必要性。对上述观点展开具体论述。
陈波老师对其发言进行点评,他认为留抵退税未来有可能作为一项增值税基本制度长期实施,建议制度层面为骗取留抵退税设定追缴税款和定额罚款的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鄞州区税务局一级行政执法员庄冠冠的发言主题为促进共同富裕的税收制度完善与政策选择研究——以宁波市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为例》。她从共同富裕的概念、共同富裕下税收的定位、面临的问题与挑战以及路径选择四个方面展开论述,认为共同富裕的本质就是完善分配制度,而后从目标定位和功能定位的角度出发,指出了共同富裕税收制度的愿景,最后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税收政策制度,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加强鼓励慈善,发挥第三次分配在推动共同富裕中的潜力以及完善税收政策选择等角度给予了税收制度完善的建议。
陈波老师对其发言进行点评,他认为共同富裕是国家长期的战略决策,我们需要探讨背后的共同幸福,这是共同富裕背后的终极目标,要对这方面进一步研究。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鄞州区税务局一级行政执法员倪阳的发言主题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对小微企业的影响》。他认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是税收征管改革的突破口,其对于解决小微企业问题、解决民生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其次介绍发票的电子化历程、电子发票的六大特点、小微企业的三大特点。并详述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的正面影响和应用以及其负面效应。最后,聚焦当下增值税发票电子化新产生以及被放大的问题,借鉴他国经验,提炼出建设性的四点建议。
孙伯龙副教授对其发言进行点评,他认为本文的研究资料详实,内容具有前瞻性和理论指导性。同时指出文章应当注意小微企业的适用税种、进一步辨析不同类型企业适应的税种。此外,由于发票电子化适用范围具有普遍性,建议可以结合《发票管理办法》修订,从更加宏观制度论述发票制度改革对于企业的影响。

 

 图片17:倪阳发言
北京炜衡(杭州)律师事务所温作钏律师的发言主题为《人口结构与税法分配功能从效率到公平的内在逻辑》。他以“小镇做题家”“人口结构拐点”两个热门话题指出当前的社会贫富差距问题逐渐尖锐,社会人口迎来负增长的拐点。尽管过去数十年间,以“效率优先、兼具公平”为基本原则构建的经济制度让中国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成就,但为纠正贫富差异,发挥税法再分配环节中的分配功能,我国应当优化资产性收入所得税以及对于财产税的课征,以此提高直接税比重,从而实现税收公平。
孙伯龙副教授对其发言进行点评,他认为文章的整体理论功底扎实,论述及论据内容严谨,并且对于问题的把握较精准。但文章忽视了人口负增长会导致的未来社会消费能力的锐减这一问题。消费锐减直接影响是间接税,为了保持财政稳定,在加强征管直接税的同时,也需要考虑如何降低间接税,方能真正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戴崇崇硕士的发言主题为《文娱人员税收秩序观:法律认知、政策取向与可行路径》。她首先从法律认知维度下文娱人员相关案例分析出发,提出主要存在行为定性偏颇以及核定征收失序等问题;其次从政策取向维度深入分析文娱人员的困境,表明其存在直播平台信息披露不足,文娱人员具体税收类型不彰及其平台代扣代缴不清等问题,因此就文娱人员税收秩序的构建展开对策分析,强调应细化或补充平台的强制信息披露义务,明确文娱人员收入性质以及建立第三方代扣代缴制度,从而保障税收的有效落实。
孙伯龙副教授对其发言进行点评,他认为本文运用“税收秩序观”说法是不是合适还需进一步考证,关于主体的界定,文娱从业人员或者文娱行业人员是否能缩减成文娱人员,有待考证;法律认知体系相对较于庞大;从案例切入很好,但更应该融入到论文之中;结论对策在新颖性方面有待提升,应从法治方面加以分析。

闭幕式

       

 

图18:闭幕式

最后,王惠副会长代表研究会作了总结发言。她首先感谢省学会、财税系统领导、本次年会承办单位和与会嘉宾对财税法学研究会工作的支持。其次,她总结了本次年会的三个变化。一是本次会议通过集体学习二十报告中中国式现代化的财税法治内涵,进一步明确了研究会今后的研究方向。二是年会论文整体质量有所提高。本次年会是收到青年学子论文最多的一年,有来自华东政法大学、武汉大学等院校的学生投稿,说明研究会的影响力正在不断扩大。三是论文集收录的文章切合本次研讨会的主题,研究内容全面详实,更接地气,体现了浙江财税法学人的理论供给。王惠副会长还强调,年会不仅是财税法学界新老朋友一年一度学术交流的机会,也是理论与现实问题的发掘探讨过程,更是对研究会未来事业、工作赋能和提升的过程。希望研究会全体同仁在接下来一年里,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各项事业,齐心协力,以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和专业服务,为财税法治建设添砖加瓦。

 

图19:王惠副会长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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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刘林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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