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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动态 | 湖北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22年学术年会顺利召开

       

地方动态 | 湖北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22年学术年会顺利召开

财税法研究 2022-12-10 16:00 发表于湖北

2022

湖北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22年学术年会顺利召开

 

2022年11月12日,湖北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22年学术年会在金谷国际酒店隆重召开。本次年会设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主会场与宜昌分会场,并通过腾讯会议现场连线直播。会议由湖北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承办,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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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主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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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宜昌分会场

 

开幕式

 

 

年会开幕式由武汉大学法学院崔晓静教授主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张学平首先进行致辞,湖北省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赵俊发表讲话,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黎江虹教授作2022年研究会工作报告。开幕式结束后,全体参会人员于金谷国际酒店一楼大厅入口处合影留念。

 

图3:崔晓静教授主持开幕式

 

图4:张学平书记致辞

图5:赵俊秘书长发表讲话

图6:黎江虹会长进行报告

图7:全体参会人员合影

 

 

 

大会主旨发言

 

 

简短的茶歇后,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谢忱副局长主持大会,由中国财税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湖北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熊伟教授作本次大会主旨发言。熊教授以学者发表学术论文的例子为引,提出了学习财税法的思路问题,即财税法学如何与其他部门法学相区别,彰显其最与众不同之处?应如何发挥财税法本来的作用?熊伟教授就以上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思考和建议。首先,在税务执法、制度创新方面,应在同税务系统的交流方面强化人力资源投入;其次,财税法的学习不能只聚焦单一领域,要同其他相关领域相联结,如果将领域完全抛开,会导致相对孤立的状态存在。同时要对领域进行板块区分,研究不同板块的具体运作。

 

图8:谢忱副局长

图9:熊伟教授作主旨发言

 

 

第一场学术研讨会

 

第一场学术研讨会由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胡清艳处长、江汉大学法学院赵立新教授主持。

 

图10:胡清艳处长

图11:赵立新教授

 

国家税务局武汉市江岸区税务局付晓敏副局长作《破产债权确认争议的应对与启发》主题发言,从具体税务争议中总结破产债权的争议焦点,并提出从工作实践、涉税应诉、体制机制三个层面严格审核更正申请、规范欠税管理工作、保障税务机关权益、打造多元调节体制机制等多点启发。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沈斌老师作《数字经济时代涉税数据法秩序的构建》主题发言,从网络平台是否能够承担税源征收义务这一问题出发,提出了数字经济时代税收征管上存在的各项挑战,并尝试构建网络平台税源征收义务的具体制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李乔彧老师作《契税纳税客体之理论反思与重塑》主题发言,反思了传统理念中契税以“权属转移的债权行为”为纳税客体,认为当下应采“权属转移行为所引发的经济后果”说。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顾德瑞老师作《回应性:消费税立法的理论支撑》主题发言,从我国五年规划中消费税制的调整出发,提出消费税制现存问题,探讨了消费税回应性建构的内在机理、我国消费税回应性立法的实现路径。武汉工程大学法商学院冯铁拴老师作《上市公司虚增利润的税法规制》主题发言,首先从税会紧密联系、公共政策、诚实信用原则三方面分析了税法规制上市公司虚增利润的理论逻辑,接着审视了税法在虚开发票规制、编造虚假计税依据规制、溢缴税款限期退还规制三方面的实践问题,最后就《税收征收管理法》中相关条款提出修改建议。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薇律师作《生效法律判决对税收行为定性的影响》的主题发言,对比分析了两个自然人股权转让民事诉讼引发的涉税争议,认为当事人不同的诉请会导致法院争议焦点、援引的依据和判决结果不同。


       

图12:付晓敏副局长发言

图13:沈斌老师发言

图14:李乔彧老师发言

图15:顾德瑞老师发言

图16:冯铁拴老师发言

图17:孙薇律师发言


       

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殷书国律师、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聂淼老师对上述发言作精彩点评。

 

图18:殷书国律师点评

图19:聂淼老师点评

 

 

第二场学术研讨会

 

 

第二场学术研讨会由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彭礼堂教授、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吕凌燕副教授主持。

 

图20:彭礼堂教授

图21:吕凌燕副教授

 

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高苑丽作《法秩序统一视角下虚开案件法域冲突与协调》主题发言,分析了刑法与税法在同一法律事实下存在的冲突,提出应在法秩序统一视角下对虚开案件进行认定协调的修法建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周坤琳作《数字经济公共规制的理由转向:基于行为科学的探进》主题发言,首先提出了数字经济公共规制崩塌的问题,其次从动机、能力、守法三个维度论述了为何数字经济的规制对象从理性人转变为数字行为人,最后建议通过统一立法、完善实施细则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宜昌信国税务师事务所苏良芳总经理作《优化营商环境与企业税收结构》主题发言,以具体的合作建房案例对相关税收政策的适用进行分析,建议要以共同投资,共享利润、共担风险、产品分配等合同条款对合作开发协议进行补充完善。财合税企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咨询师徐倩作《浅析以房抵债履行担保责任中有关涉税实务问题》主题发言,以实务中以房抵债的申请执行人与保证人所面临的诸多问题为切入点,探讨了土地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的税费计算在实务中产生的问题。湖北诚业律师事务所熊真平律师作《涉税违法行为刑行交叉相关问题探析》主题发言,他分析总结了浙江省高院(2020)浙行申 808 号税务行政管理一案,提出税务机关应加大涉税信息查处力度、与公安机关加强信息协作配合的建议。

 

图22:高苑丽博士发言

图23:周坤琳博士发言

   图24:苏良芳总经理发言

图25:徐倩咨询师发言

图26:熊真平律师发言

 

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叶金育教授、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李貌老师分别对上述发言发表点评意见。

 

图27:叶金育教授点评

图28:李貌老师点评

 

 

第一场学术圆桌论坛

 

 

图29:第一场学术圆桌论坛

 

第一场学术圆桌论坛由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段晓红教授主持,讨论主题为“税法与民法、刑法交叉的相关问题”。第一场圆桌会议围绕三个问题展开,分别如下。

 

      第一个问题是:如果生效法律文书撤销了作为税收法律关系产生基础的民事法律行为,税务机关是否可以减少应纳税收入?对该问题,与谈人的意见基本一致。第二个问题是:若课税对象存在让与担保情形,是否应确认应纳税收入?国家税务总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法制科黎筠副科长认为,税务机关首要任务是执法,对于不动产让与担保,不论前期程序如何,仍需要先确认收入。湖北锦标律师事务所谢正律师对先让与担保和后让与担保进行了区分,认为先让与担保的物权在外观上已转移,税务机关应先征收,有证据证明债权回转时再作退税处理;后让与担保物权未实质转移,确认其为应纳税收入会导致重复征税。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姚乐祖律师认为,让与担保是基于债权行为而非物权行为,不得征税。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李静律师提出了后续办理过户登记的股权让与担保如何处理的问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高文博主张就现金流入的环节进行课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曾洋洋认为,要区分担保债权行为和担保物权行为,没有产生经济效益就不能产生应纳税收入。第三个问题是:税务机关是否可以行使《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民法典》民法典赋予的撤销权?该撤销权是否与破产管理人的撤销权抵触?黎筠副科长认为税务机关的撤销权与破产管理人的撤销权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规定,但在司法裁判中不存在冲突。谢正律师认为,《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撤销权并非针对交易环节的撤销,除破产管理人外,他人无权提起撤销。姚乐祖律师赞成税务机关行使撤销权,认为应结合《企业破产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各自对于撤销权行使的限制来具体适用。李静律师、高文博博士、曾洋洋硕士都赞同行使撤销权。

 

最后,段晓红教授对上述发言作点评和总结。

 

第二场学术圆桌论坛

 

第二场学术圆桌论坛由北京天达共和(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郑伟男律师主持,讨论主题为“《增值税法》等税收立法中的相关问题”。


       

图30:第二场学术圆桌论坛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江汉区税务局法制科姜帆科长提出观点:一是税收优惠政策与税收立法的有效衔接亟需立法程序的完善;二是虚开发票问题的解决需在立法上提高发票管控的法律适用标准;三是应完善现代税收制度,推动修订《税收征收管理法》,为精确执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黄俊涛律师根据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对税收的相关要求,建议健全当前预算制度,同时优化税制结构,平衡直接税和间接税的比例,以推动共同富裕。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葛荣光律师提出两个问题:一是增值税相关立法的问题,二是扣缴义务人的相关条款对征管效率的提升有无帮助。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吴双律师提出了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增值税的法律法规如何回应增值税纳税人的留抵退税权两个问题。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金超提出了留抵退税应单独立法的想法,并认为退税应逐渐深化成为增值税纳税人的一项普遍法定权利。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崔淏然就增值税征收过程中的税收抵扣全链条构建为切入点,讨论了相关解决路径。

 

现场讨论热烈,郑伟男律师作最后总结。

 

闭幕式

       

图31:闭幕式


       

年会闭幕式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侯卓教授主持,并由侯卓教授宣布青年优秀论文评奖结果。随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吕凌燕副教授作为下届年会主办单位的代表发言,对湖北省法学会的支持和鼓励表示感谢,并表达了办好下届年会的信心。最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黎江虹教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总结。黎江虹教授感谢了研究会各位理事与会员的坚守,感谢了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孙薇律师团队对本次会议的支持,感谢了所有嘉宾对湖北省财税法学会工作的深入与推进,并特别感谢宜昌税务局及财税法同仁们的鼎力支持。至此,湖北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22年学术年会圆满结束。


       

图32:侯卓教授宣布评议结果

图33:吕凌燕副教授发言

图34:黎江虹教授作年会总结

 

 

【END】

通讯员|童琪婧 张雨 陈俊妤

排版|姜晶晶


       

文章来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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