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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前语】

第一届金融税法高峰论坛顺利召开

       

第一届金融税法高峰论坛于2019年11月7日在北京顺利召开。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院长俞亮教授作开幕式致辞。俞亮教授向各位嘉宾简要介绍了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的历史发展、师资结构与教学科研等情况,尤其是财税金融法专业研究成果丰富,希望与会专家学者继续支持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的发展,特别感谢刘剑文教授多年来对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的支持,对各位专家学者拨冗参会表示感谢,并预祝本次论坛能够圆满成功。

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郝昭成致辞:祝贺第一届金融税法高峰论坛顺利召开,称本次论坛的主题智勇双全,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符合稳金融的基本要求,符合金融有效发挥的需要,符合金融税法的内在逻辑,符合金融税法的发展方向,具有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本次交流应当坚持税收职能原则,厘清税收职能边界,坚持税收法定原则,体现国家治理理念;坚持创新支持金融发展,坚持制度的科学化、现代化、国际化的原则;最后预祝本次论坛和课题研究圆满成功。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刘剑文致辞:首先表示了对财税法学的热爱和中国财税法律制度的热情,对论坛选题表示高度赞赏,称金融税法、国际税法、公司税法是我国的三大热门问题。金融税法的治理在我国至关重要,希望将金融税法论坛打造成一个品牌。对赌协议中的关键问题亟待研究,要有问题意识、目标意识、结果意识,希望各位专家学者在本次论坛中对各类问题进行深度交流。

       

贾绍华会长表达了对第一届财税法高峰论坛的充分肯定,指出目前上市公司税收问题突出,在现在的税收法律关系互动中具体税收政策起到的作用以及自然人征税中的科技力量问题很值得研究,对金融税法论坛的未来充满憧憬。

国富浩华(北京)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左振艳开幕致辞。简要介绍了目前我国金融行业及金融税收制度面临的各种挑战,展示了国富浩华(北京)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响应国家政策所做的努力,希望参会嘉宾能共同为金融税法的发展贡献力量,预祝本次论坛能够圆满成功。

       


       

第一届金融税法高峰论坛(2019)第一单元主旨发言:

这一环节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副院长、税收政策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李为人主持。

施正文教授指出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创投必然有所担当,但当前创投领域存在着定税负较重,重复征税等问题,税收存在的不确定性也困扰着创投行业的发展。并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了如下建议:按照穿透原则,确认从合伙企业分配所得按经营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区别对待;针对对赌协议在股权调整时不征税,在变现时征税。最后提出要尽快建立资本利得税制,以从根本上解决金融税收问题。

许生主任围绕“警惕减税降费政策促进经济增长的效应失灵”展开,探讨了行政体制和基本经济制度中的财税政策与财税制度问题,其中在行政体制上:突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重要性;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的预算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并提出存在着减税降费政策促进经济增长的效应失灵,财政政策的边际效应在下降的问题,认为应提高减税降费针对性和有效性,防范化解政策效应失灵风险。

       

原国家税务总局副巡视员、中国税务学会学委会副秘书长焦瑞进报告的主题为"金融税收区块链智能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认为,金融行业在我国经济体系和税收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存在的问题却很严重且亟待解决。推进金融行业税收治理现代化,关键在于找准税收治理现代化与大数据思维创新的契合点,与区块链技术相结合,将税收与智能社会协同治理深度融合,解决税收分配体制问题,优化税制,简化创新税收征管模式,治理税收体系中埋藏的风险隐患。构建智能化大金融国民收入分配体系,以大数据推进智能社会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税法案例研究中心主任滕祥志发言:首先指出税法评价是税企双方适用、解释和遵从税法,对税收构成要件达成一致和共识的过程。其次围绕财税82号文、财税144号文中的交易定性问题展开陈述,税法评价下的交易定性主要解决四个问题:确定主体、客体,单一交易、复合交易。最后指出应把税法做成有结构的法律体系。

       

汤洁茵副教授发言表示:首先增值税是税负转嫁的间接税,在确定纳税人资格时,并不必如所得税须以实际受益人作为纳税人。其次以管理人作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将导致抵扣链条的断裂,并增加各当事人的增值税负担,从根本上违背增值税的中性要求。最后,资管产品已具备增值税纳税人的主体资格,应当以资管产品项目本身作为独立的纳税人,管理人应为其代表机构,以项目的名义履行纳税义务。

       

北京律师协会税法专委会主任、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朝晖发言要点:金融对经济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目前金融领域因其专业性强的特点在具体的审判实务中存在着很多问题。发言人指出,对金融相关具体问题认识的不一致往往会导致争议,为金融交易带来不稳定性,主要提到了影视界查税风暴所带来的影响,并以自己办理的具体案件论述了在大背景下行政案件发展成刑事案件的严重后果。

海南华宜财经研究院副院长、剑桥大学访问学者、澳门科技大学博士贾宜正作“新技术赋能——区块链税银互动的探索”主题发言: 区块链是一种技术功能的汇集体系,其拥有的特点可以营造一个可信的数字环境,基于大数据,区块链可以数据互联链接工业、交通等多个领域,重构我们的经济世界。智能区块链在税务领域的应用能够为税务管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等多方面提供帮助。最后,税银互动体系建设未来将更好地促进税收信用建设,是一项任重道远的系统工程。

       

北京泰樾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梁固本:大数据时代金融法与税法的变革。大数据具有数据量大、处理速度快、多样性、价值密度低的4V特性,大数据时代同时给金融法和税法的变革带来了机遇与挑战。推动了税收征管系统和金融征管系统的重大变革,以更低的成本、更高的效率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链条监管,同时大数据时代也对税务、金融、国土、住建等方面数据的融合共享、隐私权的保护问题提出了挑战。大数据时代下金融法与税法的变革必须从国家角度出发,重点关注大数据思维与技术、现象-本质规律-预测的递进链条和循环逻辑、低价值密度与高价值、确定性与概率性、隐私保护与信息共享、机器决策与人工决策等关系。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 郝琳琳《慈善信托的税收优惠及其制度设计》发言要点:慈善事业与信托具有天然相融的基因,以税收激励制度支持慈善信托的运营,可以让信托与慈善事业珠联璧合,优化公益资源并提高慈善效率。而目前,我国税法供给不足、公益性捐赠的税前扣除标准差异较大等问题不仅导致其优势难以充分发挥,而且催生了慈善信托的两种冗繁架构。因此,应设计宽松的税收制度鼓励慈善信托的发展,并辅之以严格的监管机制来避免其对减免税制度的滥用,从而整合公益资源,增加慈善效益。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秘书长、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 周序中进行第一环节主题发言的评议:九位发言人可以分为两部分内容,一部分是比较宏观的区块链、大数据、政策失灵问题。许主任、焦司长、贾主任、梁律师关注的是区块链和大数据,具有颠覆性,对今后的税制改革、金融改革甚至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改革都带有重要意义;另一部分是相对中观和微观的制度方面建设以及基本原理问题,强调解决常识性问题的重要性。郝教授着眼于生活中某些事物探讨制度完善的途径,汤教授的内容是对具体规则的设计和创新,提出将资管项目作为纳税主体,人物归结为一体的想法很有新意并提出了非常创新的问题,对具体规则创新有很强的启发作用。发言涉猎广泛丰富、观点显明、具有创意,引发思考,很好的实现了本次高峰论坛的目的。

       

 

 

第一届金融税法高峰论坛第二阶段:对赌协议税法问题对话。这一环节由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央财经大学税务教育研究所所长、教授 贾绍华主持。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央财经大学税务教育研究所所长、教授 贾绍华担任主持:贾绍华教授首先介绍了参与对赌协议税法问题对话的各位专家,并邀请朱鹏祖、武礼斌等先后进行发言。接着贾教授对各位专家的发言进行了总结,对赌协议中的两个主体包括其他相关主体必须做到产权明晰,这是对赌协议存在的前提,如果交易成本为零,那么将不存在税收问题。此外,两个主体之外的相关主体之间存在合作,在合作之中博弈,若双方的利益能够得到对方认可且自己没有损失,对赌即完成,否则双方将产生重大争议。实务之争是对赌协议中的重大问题。接下来陶战银、朱昌山、周荆进行发言,贾教授认为三位专家的发言深刻、精彩,能对大家有很大启发。常清评议之后贾教授邀请现场实务界的专家学者提问,与台上专家进行深刻交流。最后贾教授谈到,只要国家希望资本市场存在、健康平稳发展,对赌就是极为突出的常态问题。

中国期货市场创始人、原中国期货业协会副会长,中国农业大学期货与金融衍生品研究中心主任、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常清发言要点:评议人指出,目前中国资本市场不发达,实务中投资涉及的对赌协议已极为常见,考虑到资本市场未来的发展,对赌协议会在一级市场中将成为更普遍的现象。税务机关税收过于积极,征税时间的节点过早。业界普遍认为,尊重契约本身,合同完全完成、收益实现后征税较为合理。因此,期待税务机关将金融热点和税收法律制度的结合,作出相应的改变,以助力市场投资的发展。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六庭庭长 周荆发言要点:周荆庭长首先谈到对赌协议与破产案件、重整案件具有密切关系,法院承办的有关对赌协议的案件数量也很多。其次指出对于对赌协议性质的认定对于实务操作具有重要意义,司法实务倾向认定对赌协议的性质为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而赌协议目前的类型也具有的复杂性,存在财务业绩对赌、上市时间对赌、非财务指标的对赌等多种类型。最后从司法实务角度指出,对股东的对赌不存在效力问题,对目标公司的对赌效力经历绝对无效到可认定有效的转变,但也存在一些潜在的问题有待解决。

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艾茜发言要点:发言人首先从最高法院判例中的“对赌协议第一案”甘肃世恒案出发,阐述和公司对赌合同无效,但是和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对赌合同有效的司法观点。其次表述在九民会议纪要中,不当然认定和公司的对赌协议无效,在减资程序、利润保障程序中可能有效,但是其核心要点和我国公司法110条之规定有冲突。最后在我国民法典债权编的讨论中提出的“合同僵局”对合同法律效力进行阐述。


       

北京鹏祖税务咨询公司朱鹏祖总经理提出,对赌协议在税收上存在的两个问题:在有条件的对赌协议中,对赌协议约定的所得何时确认;对赌协议所得的属性如何确定,即归属于经营类所得亦或是归属于资本项下。

江苏宿迁国家税务局高级会计师朱昌山:对赌协议税收问题处理发言要点:发言人首先对对赌协议的概念,对赌协议的内容以及对赌协议的类型做了详细的分析;其次,从纳税义务人,纳税义务产生时间和计税依据方面阐述了由对赌协议引发的所得税问题,如法律的不同规定该如何适用,合同是否附条件生效,收益的时间点不能确定,业绩补偿中自然人股东转让问题等,并对是否同意退税问题做了深入的分析。

 

国富浩华(北京)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税务总监陶战银发言要点:发言人提出应当依据交易方式分类型确定不同的征税方式,对赌协议最终结果涉及到的是税收利益问题。对赌协议中相关联的法律关系和赔偿方式较多,问题较为复杂,但需要明确的是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的后果不能由税务来承担,在处理对赌协议涉及到的退税问题时应当考虑到其合法性和合理性,提出采用分次征税的方式可避免重复征税。最后发言人提醒大家要关注投行业务,根据投行具体的业务内容来讨论税务处理问题。

北京明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武礼斌发言要点:发言人从案件出发对对赌协议总结出争议点 ,一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工商登记,还是对赌现售时间点,还是最终转让时间点, 发言人认为对赌协议是一个附条件协议,更深含义涉及是什么是所得,还有现售股什么时候确定所得等问题, 另一方面,股权转让涉及几次交易的问题,税务计算的问题,大小股东利益分配等问题都是现实很重要的问题。

 

第一届金融税法高峰论坛第三单元主旨发言,主题为“一带一路”跨境金融涉税问题,这一环节由《税务研究》杂志社责任编辑 郝东杰、北京工商大学讲师 佘倩影主持。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曹明星发言阐述了OECD两个支柱:征税权和反避税机制。数字经济是国际税收的热点领域,数字经济的性质有待于确认,数字经济的征税权在OECD看来是一种新型征税权,法国、英国等国家将这种征税权建立在收入上,而不是利润,其正当性和连接点仍有待于明确。

财政部国际财经中心副研究员 贾英姿发言要点:发言人围绕“区块链在数字金融交易税收中的应用思考”展开,首先介绍了数字金融包含的内容,以及数字金融相比于传统的金融领域在合同、效率、路径上有所不同。其次从纵向和横向、产业和技术方面介绍了数字金融的支持技术,以及基于传统金融的税收政策与规则所面临的四项挑战。最后提出了区块链技术在数字金融领应用的个人思考。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助理研究员,财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桦宇作“金融科技的税法规制”发言:发言人指出金融科技并不仅仅是个技术概念,而是涉及到场景、业态问题,从税法规则制度的角度理解金融科技有其必要性。随后发言人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为基础阐述了发展金融科技的重要性,并展示了数字化时代下我国金融科技的发展历程及现状,在对金融科技的税收治理问题上发言人认为应当在其中体现税法观念和规则的要求,并考虑到促进产业发展和社会公平兼顾合理性等现实问题。

易明主任以某小额贷款公司不服《税务处理决定书》诉某稽查局的案件为例,从税务行政诉讼案件的角度对金融税法问题进行了分析,首先,在金融企业的判断上,相关法规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应该执行金融企业的财务规则,因此可以认定其为金融企业。针对未办理备案是否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问题,按照从旧兼从轻的原则,从有利于纳税人的角度出发,应该允许未办理备案的纳税人享受优惠政策。

腾讯科技财务经理王子豪发言题目:数字经济与税法之间的关系--基于数据权属的探讨。首先对数字经济的概念进行剖析,即以数字为关键要素,网路作为载体,技术为重要推动力;其次是数据权属问题,以司法判例明确“三重授权”原则和欧盟的法律为依托,从数据的内涵出发,确定数据权属的内涵;第三,以common law的经典案例为基础解读数据财产权的法律含义,分析了数字经济下交易定性对税收管辖的影响;第四,数字经济税收征管面临的挑战以及从法律层面如何去应对,实现税收公平。

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税务总监秦权进行第三环节主题发言的评议:评议人分别对每位发言人的观点做了精辟的点评。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及相关的税务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对每一个税种应当进行深处的发掘,以此促进税法的发展;对于区块链技术,应当作为手段和方式,中小企业存在大量的虚开现象显示出我国目前增值税链条并不完整;数字经济的出现改变了原有的税法体系,我国现在的增值税面临巨大的挑战。

上海浦东新区税务局干部 刘奇超 发言要点:首先,发言人对虚拟货币的定义和类型进行了释明;其次,依托欧洲法院的判例,从兑换常规货币和两种加密货币间的兑换两方面介绍了加密货币兑换过程中的增值税处理问题;最后,介绍了加密货币采矿过程中的增值税处理,特别是如何确定应税交易和供应地以及免税的使用的问题

普华永道中国税务及商业咨询业务 金融服务业合伙人钱江涛进行第三环节主题发言的评议:直接投资投资标的税法规定比较清晰,资管产品中却包含了不同性质的资金,这就导致了资管产品税负问题的复杂性。从实务角度出发探讨资管产品的增值税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一、由谁来征税,消除重复征税的问题,实现税收公平;二、如何解决投过程中信息缺失问题,实现信息的对称;三、纳税时间在实践中存在争议,是否让资管产品的税负有递延。

第一届金融税法高峰论坛,现在进入第四单元主旨发言,主题为“金融科技、资管产品与税收治理”,这一环节由北京工商大学讲师郝思主持。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席晓娟发言:首先对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所涉税收法律关系和税种进行阐述。其次通过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三类税收对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税法适用进行说明。最后通过上市公司库存股持有、库存股转让以及库存股注销三方面来研究上市公司库存股处置的税法适用。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制度的税法适用研究,有助于实现税收对资本市场的宏观调控功能,维护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各方主体的税收利益。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研究专员罗钧介绍了我国高净值人群快速增长的现状,从家族信托的定义、家族信托的三方面内涵、家族信托的功能等方面对家族信托进行解析,并从双重所有权的角度论述了家族信托税负问题的应对。

       

贵州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魏彧发言:宏观调控目标决定政府在市场运行中的角色定位,进而决定国家宏观调控工具的选择。税收制度作为应对金融危机冲击的重要政策手段对宏观经济波动有着重要影响。本文提取各宏观变量的波动成分,构建VAR模型考察商业银行税收对宏观经济变量的影响以及传导路径,得出主要结论为:第一,商业银行税收通过间接途径和直接途径,最终影响整个宏观经济的波动性。第二,商业银行税收对经济波动的影响具有一定的滞后性,而金融产业增加值对经济波动的影响更为直接、迅速。得出如下三点政策启示:一是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注重流转税对信贷供给侧的扭曲效应,以降低对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二是合理布局银行业税收;三是针对银行不同业务发展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商业银行税收政策,以此推动银行业务转型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李欣认为在营改增的推动下,金融业首次被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税负平移”的模式,使得在营业税时期就已存在的税收要素不健全问题更加凸显。在纳税人的选取上,经过资管产品、投资人、管理人三者的对比,认为以管理人为纳税人存在合理之处。在征税对象的判别上,根据资管产品是否为保本以及是否持有至到期,征税对象有所不同。在税率与计税方式的设计上,要注意保证税负公平、避免重复征税。资管产品增值税征纳过程中的诸多规则还有待于细化,以促进税收法定和税收公平的落实,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

福建师范大学副教授董学智教授作评议发言:评议人首先表达了对与会发言人的感谢,受益匪浅;其次指出金融税法治理可以从两个维度来看:一是从技术性、微观性的角度,点出了目前金融产品、税收规则的缺陷,提出了改进意见,比如根据实质性方式改进金融产品;二是从宏观性的角度出发,对税收管理、金融监管的政策等方面做了探讨;最后,国家对金融税务的定位也将影响其后续的研究改革。

北京工商大学讲师杜津宇进行第四环节的主题发言的评议:评议人将四位主旨发言人的内容分为两部分,提出金融税法由简单管理到复杂管理的态势,四位发言人都对复杂的税收问题进行了更为深入的研究,但现实问题发展比想象的要快。罗研究员提出了家族信托的问题从现实问题出发提出了改善中国家族信托的建议,魏老师从宏观角度阐述税收对商业银行可能带来的影响,将特殊的税收监管研究提到了一个新高度。

 

周序中作会议最后总结:周教授称此次会议非常有意义,开国内税法论坛之先河,这对完善我国税法治理,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有重要意义,选题之好,立意之新,思想观点的多样和融合,多方面的专家学者参与会议,丰富活跃了我们的思想,论坛的举办形式新颖、有吸引力,嘉宾和来宾的互动、探讨和质疑非常有意义,最后周教授祝贺此次论坛的成功举办,表示期待下次论坛的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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