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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前语】

第三届税务司法理论与实践高端论坛观点综述之一

       

第三届税务司法理论与实践高端论坛观点综述一

——开幕式嘉宾致词暨典型案例评选发布

 

第三届税务司法理论与实践高端论坛于20181222日在北京紫玉饭店隆重举行,论坛由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主办,首都经贸大学和德恒律师事务所承办。论坛开幕式由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秘书长、首都经贸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周序中教授主持。

周序中主持开幕式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研究会会长刘剑文教授致词:

税收法治大背景下,税收立法进步快速,但是税收司法进程相对较慢。税收司法是实现税收法治的重要方面。近年来领导层更加重视税收司法问题,提出了设立税收合议庭的建议。刘剑文教授认为,短期内,设立税务法院可能性不大,但是设立税务合议庭比较可行,这对于推进税务司法、税务守法具有重要意义。刘剑文教授强调,如何设立税务法院是推进税务司法的关键问题,可以试点在某些省市设立税务司法合议审判庭。为了推进税务司法,刘剑文教授呼吁,应该加强学界与司法界,教授、律师、检察官、税务师等之间的互动,也要加强税务司法队伍的建设和税务人才的培养。刘剑文教授特别指出,《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的修改,税收行政复议两个前置要件规定的改进,有利于推进税务司法的进程,对于人民财产权和诉权保护也具有重要意义。最后,刘剑文教授期望与会嘉宾对税收司法的理论与实践畅所欲言,为完善税务司法积极建言献计。

 

国家法官学院李晓民副院长、研究员李晓民致辞:

大家好!值此改革开放之际召开第三届税务私法论坛恰逢其时。周强强调要坚持党的“十九大”精神,利用大数据技术实现司法现代化。关于税收司法的成就,人民法院取得的成就是:

一是数量快速上升。2001-2007税务行政案件数量增速很大,败诉率明显偏低;税收刑事案件也波动上升,约占刑事案件0.28%,沿海地区所占比重大于内地。案件争议类型比较集中于增值税等方面;民商事案件税务案件逐渐上升,尤其是破产案件涉税案件如税务注销等逐渐成为热点问题。这也说明人员储备很重要。

二是人民法院审理涉税案件的质效很高。当事人对一审服判率很高。北京一中院总结涉税案件群体案件和舆论案件较少。其他地方的法院调解力度也是很大的。

三是专业化建设刚刚起步,税务审判也开始专业化建设,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浙江是作为专业化审理的,但其他地区也可以基本实现由相对固定的审判团队来审理,并借助最高法院的支持实现定期联系培训。最高院民四庭负责涉税刑事案件。

四是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国家法官学院和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积极促进涉税领域的学术研究,利用司法大数据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为健全司法智利保障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为税收改革建言建策。国家法官学院还进一步深化调研和其他高校的合作研究。

五是对未来的展望,加强对中国税收法治发展的研究和回应,相信随着税收体制改革的进展尤其是税收法官队伍的专业化等问题都会得到改善。如探索建立涉税巡回审判机制等,同时充分发挥陪审员和专家的专业智利支持,吸纳会计师、税务师等专业人员以应对涉税案件中的专业知识。同时还要加强专业涉税案件知识的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国家法官学院将把税务司法培训纳入法官培训课程、编纂涉税案件案例等。

 

德恒律师事务所秘书长易明女士致辞:

2018年是税制改变大年,一是国地税合并,省级市级县级税务机构统一挂牌;二是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新税法促进了税收公平。2018年又是税收争议的一年,例如8月份投资基金个人合伙人问题,“税热”持续,税务争议很大。许多法律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有不少问题达成共识。但是新的更符合法定精神的税务法律秩序仍然处于一个形成期。本次研讨会是一次推动税收法制进步的会议,顺应时代要求。德恒律师事务所整合资源,举办了多次税务研讨,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搜集了4618个税务审判案例,将在今天的论坛发布评选十大典型案例。最后,预祝会议圆满成功!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张世君致辞

各位尊敬的领导嘉宾上午好!此次会议首都经贸大学作为会议的承办方,邀请了多名著名财税法学专家、实务部门精英人才,共同讨论我国税收理论与实践问题。我认为人类发展史就是财税法发展的历史,历届王朝的更迭乃至战争的爆发,很大程度与当时所处时代的财税法制度有关。我国几次重大的变化和革新包含着税制的调整,从商鞅变法到王安石变法再到改革开放,都反映了相关税法问题,可见加强税法理论与实践是非常值得定期聚集讨论。希望“税务司法理论与实践”论坛能越办越好!今年论坛只设立了年度影响力税务司法审判案例,建议以后在评奖上还可以新增年度人物的评选,谢谢大家!

 


       

议程二:发布首届年度影响力税务批发审判案例

首先评选委员会秘书长何锦前教授介绍评选说明:一是样本囊括大量案例;二是案例获取渠道宽广;三是评选程序严格;四是评判标准明确,标准着重考虑这三项指标:学术价值,影响性,典型性;五是评选委员会专业;六是评选活动获得社会广泛关注和业内广泛支持。

评选委员会主席刘剑文宣布10大案例评选结果如下:

1.逯为卿玩忽职守致纳税人逃税案[2018)晋01刑终640];

2.代小权逃税案[2017)赣04刑终289];

3.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诉兰州市税务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2018)甘7101行初125];

4.二十二冶集团诉唐山市税务局案[2017)冀0203行初366];

5.京铁物流公司与兆丰物流公司合同纠纷案[2018)京民再49];

6.普洱天为商贸公司诉普洱市地税稽查局案[2018)云08行终5];

7.刘志文等诉郑州鑫德亿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案[2017)最高法民申4508];

8.蔡建水与吴桥坤泰房地产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2018)冀09民终4865];

9.丁海峰与北京市税务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再审案[2018)京02行再3];

10.北京中油国门油料销售有限公司诉北京市顺义区国家税务局案[2017)京行申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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