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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前语】

第十五届南方财税法高层论坛在华南理工大学成功举办

       

2018年6月9日,由广东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广东省律师协会、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主办,华南理工大学财经法研究所承办,广东省律师协会税务专业委员会协办的“第十五届南方财税法高层论坛”在广州大学城南国会国际会议中心隆重举行。来自高校、科研机构、税务机关及各大律师事务所等财税法理论界和实务界的90余位专家学者欢聚一堂,就论坛主题“新时代中国特色中央与地方财税关系深化改革的难点与对策”展开了热烈深入的学术探讨。

 

开幕式现场

 

 

杨卫华副会长主持开幕式

 本次论坛的开幕式由广东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副校长杨卫华教授主持,并由广东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姜滨副会长,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吴兴印律师,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蒋悟真教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张富强教授致开幕辞。

 

姜滨副会长在致辞中指出,第十五届南方财税法高层论坛在张富强会长的带领下以及广东省律师协会和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等单位的支持下越办越好,值得充分肯定。同时姜滨副会长也对论坛提出几点希望:一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围绕新时代对财税法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积极开展相应法治理论研究;二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加强应用法学研究,要多开展前瞻性、战略性法治理论研究。对标国际领先水平,围绕建立现代化的财政制度和税务制度以推动财税事业的科学发展;三是高度重视人才工作,积极主动招揽财税法领域我省范围内的高水平、有影响力、参加社会活动活跃的专业人才加入财税法学研究会,并为他们发挥作用搭建平台、提供机会。

 

广东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姜滨副会长致辞

 吴兴印律师在致辞中指出,本次论坛以“新时代中国特色中央与地方财税关系深化改革的难点与对策”主题,既充分体现了财税法学研究的理论前沿,也十分契合我国央地关系深化改革的时代背景,不仅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更具有前瞻性。每届南方财税法高层论坛都融合高校、税务机关和律师界等多方的智慧,紧扣社会经济热点问题和财税法前沿问题展开深入研讨,为解决国内、省内财税领域存在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而发声,研讨成果也得到了学术界和实务界的充分认可。

 

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吴兴印律师致辞

 蒋悟真院长在致辞中代表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以及全院师生,对“第十五届南方财税法高层论坛”的召开表示祝贺,对参加本次会议的专家、学者、来宾和朋友们,表示诚挚的欢迎。同时蒋悟真院长指出,南方财税法高层论坛持续办了十五届,离不开张富强教授的辛勤努力和个人魅力。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广东在财政法治方面一直走在前列,作为将广东的实务界和理论界有机的联合起来的一个载体,南方财税法高层论坛一直立足于财税法学术热点,致力于为中国财税法治建言献策,希望更多的实务界人士参与财税法治的建设。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蒋悟真教授致辞 

张富强教授在致辞中首先代表广东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对参加本次论坛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律师、来宾和朋友们表示欢迎。其次,张富强教授认为,财税是国之重器,中央与地方财税关系的改革一直以来都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中之中,通过机构改革,促进征管职能转变,降低成本,提升征管效率,本就是央地财政关系得以完善的有效方式。最后,张富强教授希望现场的各位法学界、法律界的专家、学者们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为新时代中国特色中央与地方财税关系的深化改革,贡献自己的智慧。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张富强教授致辞

 此外,出席会议的领导和嘉宾还有广东省法学会薛晓光副秘书长,广东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税收科研所向景所长,广东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石油集团教授级高级经济师詹清荣博士,广东省律师协会税务专业委员会主任马晓艳律师,广东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永忠教授,广东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林泰松律师,广东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曾绍金律师,广州市律师协会财税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徐立律师等嘉宾。

 

主题研讨

开幕式后,论坛进入专题研讨环节,与会专家学者围绕“理顺中央与地方财税关系的路径选择”、“构建和谐的地方事权与财权关系”、“新时代律师在财税体制改革中的积极作用”等三个主题展开研讨。与会专家学者认为,税收立法权高度集中于中央,对于维护国家税法的权威性和统一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地方所拥有的至多是在行使中央税法规定范围内征税对象、税率、税收优惠等方面的有限决定权(选择权),如何以最小成本激励地方发展经济、同时缩小地方间的差距,将是新的难题。当前地方承担的事权与财权不能匹配,财政集权的分税制对民生价值偏离,保障和改善民生应当是分税制改革的首要目标。律师应当在税制改革当中发挥积极作用,在参与税收立法、税法执法过程中服务社会、完善自我。各位专家学者展现出深厚的学术功底和敏锐的问题意识,会议讨论也在与会代表的积极参与下高潮迭起。专家学者的独特见解不仅拓展了理论研究的学术空间,也为促进我国特色中央与地方财税关系的深入改革提供了更具实践意义的建议。

 

吴兴印律师主持第一单元研讨

 

庞磊教授主持第二单元研讨曾绍金律师主持第三单元研讨

 

闭幕式现场

 

张永忠教授主持闭幕式

 

专题研讨环节结束后,进入论坛的闭幕环节。论坛闭幕式由广东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永忠教授主持。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吴兴印律师和广东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张富强教授分别致闭幕辞。

吴兴印律师表示,今天通过知识的交流、思想的碰撞,广大同仁凝聚了广东的智慧,为国家财税体制改革贡献了广东的力量,在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各位领导专家学者和律师同仁的不懈努力下,未来希望能看到带有广东智慧和广东精神的财政体制改革方案的最终落地。

张富强教授对本次南方财税法高层论坛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此次论坛16位专家、学者、律师的真知灼见,构成了共同推进新时期中央与地方财税关系深化改革的广东声音,也将使得新时期我国央地财税关系朝着更加和谐的方向前进。同时,张富强教授指出,南方财税法高层论坛自2007年开办以来,至今已是第十五届,在相关专家和实务人员的努力下,逐渐发展成为广东财税法学术界与实务界的一个品牌学术活动,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希望未来有更多专家、学者、律师、实务界人士参与论坛的研讨。

最后,第十五届南方财税法高层论坛在全体与会人员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与会嘉宾合照

            (图:梁宝丹  文:张浩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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