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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前语】

交大财税法系列讲座之第29期:“开启新时代中国法治财税的新征程”顺利举办

       

作者:陈昭君,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摄影:孙余贤达,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编辑:陈越异,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2018年3月9日下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财税法法治战略研究院院长、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教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武汉大学财税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熊伟教授,联袂以“开启新时代中国法治财税的新征程——改革开放40年财税法学的回顾与前瞻”为主题给校内外师生和专业人士奉献了一场思想盛宴。

 

 

 

本场讲座由华东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陈少英教授、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税收系主任朱为群教授、我院高全喜讲席教授,我院财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桦宇老师担任评议人。我院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许多奇教授主持讲座。中国财税法治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梁文永教授、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段晓红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崔晓静教授、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李俊英教授、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陈治教授、中央财经大学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副主任曹明星副教授、厦门大学法学院邱冬梅副教授、重庆大学法学院陈晴副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李娜老师、铂略咨询副总裁王珲女士、我院王杰老师等七十余位校内外专家学者以及硕士、博士研究生参加讲座。本次讲座系交大财税法系列讲座之第29期,也是我校与上海市税务局共建的税收法治研究基地第11期的学术活动。

 

 

 

讲座伊始,刘剑文教授以改革开放40年财税法学的风雨沿革为主线娓娓而谈。刘教授以“四阶段”(1978-1994年、1994-2004年、2004-2013年、2013至今)为观察轴来探讨中国财税法学的发展,落脚于改革开放之初的三部税法出台、财税一体化、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保护合法私有财产入宪、十八届三中全会所提出的财税领域三大改革等重大标志性事件详细梳理财税法学理论研究和科研队伍建设的历史发展进程。长年以来,刘教授致力于税收法定原则的倡导和落实,呼吁以问题意识为中心领域法学的功能定位以及推动法学本科核心课程的改革。他认为,税收法定不仅是财税法的问题,而是整个中国民主政治中的重要一环。在“五位一体”“四个全面”的新阶段,应当从单一的“宏观调控”视角转换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高度来完整地认识财税法的功能,由此更好地推动我国的法学学科整体发展和法治事业进步。

 

 

 

熊伟教授的报告立足于新时期财税法中青年学者承上启下的历史重任,以全局意识、跨界精神和分工合作为传承点,畅谈财税法理论研究和师资队伍建设的新征程。熊伟教授首先指出当前专业研究存在诸如实践方面互动相对不足、立法层面实体法相对欠缺、人才队伍中研究结构有待优化、领域法学的学科协同相对乏力,财税法教育资源相对匮乏等难题。他倡导青年学者共同扎根中国大地,结合现有经济社会和政治实践,在基础理论研究与拓展方面与中国的现实情况对接。

       

 

 

 

随后,四位评议人对两位老师的讲座进行精彩纷呈的点评。华东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陈少英教授针对刘剑文老师的“四阶段”进行补充,她认为中央将税法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对财税法的影响深远。陈老师以小学税法教材编写工作为例证,对中国财税法研究会对税法国民教育的推进工作进行汇报。

       

 

 

 

我院高全喜讲席教授高度赞扬了领域法学在学科建设角度的重大意义,提出以统一的问题意识和方法论有利于从不同学科视角的形成问题链,从而面向不断发展变化的、具象的现实世界。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税收系主任朱为群教授认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不仅是将税收条例转换成税收法律文本,而是以法治思维、从多维度推进税法体系改革,比如非税收入、政府公债和政府财政支出等的法定问题。

       

 

 

 

我院财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桦宇老师类比承办会务的相似切身感受,以“昨日艰辛、今日精彩、明日更好”为主题对此次“财税法治40年的发展”高端论坛的预热性讲座畅谈了自己对财税法学理论变迁及其建设的看法和体会。

       

 

 

 

在讲座互动环节结束后,我院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讲座主持人许多奇教授结合澳洲访学经历对较为成熟的税法教育与学科研究模式进行介绍,进一步印证了领域法学的现实意义,并鼓励参考实践科学的临床方式建设众智众力的交流碰撞平台。整场讲座气氛热烈,在师生们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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