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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前语】

蒋洪 | 建议将财政收支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本报讯(记者李张光)3月6日,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蒋洪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2017年两会,他将提交国家财政收支立法方面的提案。

       从1998年担任上海市人大代表到2008年担任全国政协委员,履职期间,蒋洪一直以自己的方式来推动预算公开。每年他都提出“四本账”要公开,即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他提出,“四本账”的收支立法要有规矩。

       今年他跳出了往年的“圈子”,他认为预算法中“四本账”之外还有许多账本在“法外之地”,财政收支并没有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他期望这种状况能够得到改变。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大会发言人傅莹也表示,今年,人大常委会将围绕规范非税收入开展专题调研,推动企业非税收入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按照目前的规划,2020年要实现税收法定。

       “我们只涉及税收是法定的,那么非税收需不需法定?还是你想收多少就收多少?”蒋洪表示,除了财政收入,财政支出同样存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情况,现在财政预算是有《预算法》管着的,但是还有许多其他支出没有法律制约。

       “国有资产的处置管理缺乏立法,这就留下了空白,有很多地方财政支出后是形成资产的,形成资产之后就没有法律管了。”蒋洪介绍,很多钱支出以后,其实它还在,它只是转换了一种形式。比如说我们从一本账转到另一本账,很可能说是支出了。在你的概念里面就是钱没有了,这是一个错觉,实际上它变成资产了。变成了资产,怎么处置,就完全不在法律考虑范围里,这是一个大漏洞。这种情况需要加以改进。

       蒋洪建议,在财政收入方面尽快落实税收法定。同时,行政事业收费、社会保险费的投资等也应该通过立法规定。

       “我主张所有重大的资产用途的变更,重大的资产投资出资,重大的项目的处置项目,都需要通过立法来规定。”蒋洪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出台财政法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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