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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前语】

2017经济改革的三块硬骨头

       迈过波折起伏的2016年,我国经济迎来了新的开局,业界也纷纷期望去年众多“壮志未酬”的改革能在今年实现新的突破。无论是涉及每一个钱袋子的个税改革、承担减负重任的五险一金精简,到力图破解看病难题的新医改,备受关注的这三大改革不仅是与每个公民息息相关的惠民新政,也是中国逐步绘就新年社会经济新蓝图的一个缩影。

       个税改革或遇实质性突破

       作为直接影响民众收入高低的税种之一,个税改革的一举一动都颇受瞩目。而在去年10月底,一则“年收入12万元以上属于高收入群体,或加大税收调节力度”的消息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一时间各界的关切更是达到了顶点。随后在去年底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财政部部长肖捷明确表示,2017年将研究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

       实际上,在两个月前财政部单独设立个税处之后,北京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就预测,今年个税改革可能会出现一些实质性突破,例如个税法的修订、个税配套制度的完善等。不过纵观当前进度,从提高起征点、扩大综合征收范围,到逐步将房贷利息、教育支出等纳入抵扣范围,直至实现以家庭为单位课税,个税改革之路依然道阻且长。

       分析普遍认为,在“增低、扩中、调高”的总原则下,“扩中”也就是减轻中等收入群体税收负担将先行推进,月收入万元以下的个税税率有望调低,同时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最高边际税率或也将调低。具体来说,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建议,可以将相应税率调整为月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以下,适用3%的税率;5000-1万元适用5%的税率;1万-5万元适用10%的税率;5万-10万元适用15%的税率;10万-20万元适用20%的税率;20万元以上适用25%的税率。

       “五险一金”将遇硬骨头

       去年底,“五险一金”合并改革确定从生育、基本医疗保险开刀。2016年12月2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河北邯郸市等12个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城市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拉开了“五险一金”瘦身大幕。

       而根据去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制定的改革思路来看,未来我国还将支持各地从实际出发,在国家统一的框架下,阶段性降低“五险一金”。而且,“让企业减轻负担、让职工多拿现金”也是李克强在去年全国人大闭幕后举办的记者会上公开做出的承诺。

       对此,有专家为北京商报记者分析称,这意味着2017年,我国在基本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中可能出现两种方向:一个是中央和有关部门会暂时先观察12个试行“四险一金”城市的调整效果再做打算;另一种是“趁热打铁”在此基础上继续推进社保缴费“大块头”养老保险费率下调,或者着手开展工伤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的相关工作。

       然而,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齐传钧也坦言,我国的社保制度改革是走“从易到难”的路子,生育、医疗保险合并后,下一步相关部门又将面临更多新难题,尤其是养老保险、医保资金池都已不再宽裕如初,改革即将迎来最难啃的“骨头”。有业内专家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此后不论是降费率还是合并税种,都还存在一定的“微调”空间,但背后付出的精力可能要比生育医疗保险合并大得多。

       “回扣门”引爆医改“大动作”

       看病难、看病贵,一直都是当前社会难解的一大症结,而新近曝光的药价“回扣门”事件,又使得本已脆弱的医患关系变得更加针锋相对。

       去年11月,中办、国办正式发文要求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手术、护理、康复和中医等医疗项目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国家卫生计生委体制改革司副司长姚建红随后披露,未来我国医改工作的重心之一,将是实施综合改革,通过各种方式压缩药品价格不合理空间,优化医疗服务价格,把空间腾出来以后,为医务人员提供薪酬调整的空间,“同时也将结合其他多种措施,可以实现民众看病负担不增加,医保基金也能承受”。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2015年国务院印发的《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就指出,要在2017年基本破除“以药补医”,实现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品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据此,分析均期待今年的医改将有“大动作”。

       不过上海交通大学卫生政策与医务管理研究所研究员汪兆平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取消药品加成已经实施了一段时间,但在经济下行压力未减轻的背景下,部分地区落实政府补偿存在难度,而要求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则又陷入了行政调价的怪圈,这不仅将导致医疗用品定价不准,也很难根据市场变化做出调整。“破除以药补医,绝不是简单的取消药品加成”,汪兆平直言,当医生服务价格过低、药品招标采购存短板以及大型公立医院长期占据市场垄断地位等行业痼疾难破,通过高压手段可以短时间见效,但要想长期切断以药补医的利益链,必须多政策共同推进,互为支撑。

       北京商报记者蒋梦惟张畅

       近年来三项改革的重要节点

       个税改革

       2014年财政部税政司正式成立个税改革小组,专门研究个税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征管办法

       2015年5月国务院批转国家发改委《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中明确,将研究提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

       2016年11月财政部单独设立个人所得税处,业界预计今年个税改革可能出现实质性突破

       新医改

       2014年11月国家发改委下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对药品价格形成机制进行改革

       2015年5月国务院印发《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要求在2017年实现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品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

       2016年11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要求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并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社保制度改革

       2015年7月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发文决定自当年10月1日起适当降低生育保险费率

       2015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降低社会保险费,研究精简归并“五险一金”

       2016年12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河北邯郸市等12个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城市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五险一金”瘦身启幕

       (原标题:2017经济改革的三块硬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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