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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前语】

中国首届“税务司法理论与实践”高端研讨会 邀请函

       

中国首届“税务司法理论与实践”高端研讨会

邀请函

尊敬的__________女士/先生:

 

 

20151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正式公开。其中,方案明确提出“要健全税收司法保障机制,司法部门要依法支持税务部门工作,确保税法得到严格实施。公安部门要加强涉税犯罪案件查处的力量,健全公安部派驻税务总局联络机制,指导各级公安部门开展涉税犯罪案件查处工作。加强涉税案件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由相对固定的审判人员、合议庭审理涉税案件。推行税收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

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的公布,是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在中央文件中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以来,我国税法领域又一件大事,这注定了2016年将是不同寻常的税收司法元年。

长期以来,我国税法体系不健全,存在“依计划征税”依文件征税而非“依法征税”的问题,税法作为规范税收征纳关系、保护纳税人权益之法律规范,还没有按照法律本身的运行逻辑为法律共同体所纳受。或可作为旁证,我国大陆的税务行政诉讼案件每年数以百计而已。我国大陆的许多法官还在恪守司法谦抑“善意”尊重税务机关对税法的理解和诠释,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法官早已在审理税务案件时,用宪法的基本原则补充和诠释税法、发展税法。

然而,改变正在发生。随着税收法定被确认,2014年底最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扩大了法院的受案和审查范围,并更加明确法院对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权。法院文书上网公开,税法案例的研析和税收文件的评注已小成气候,大量的税务案件进入法官、律师乃至税官们的研究视野。税收法治的进阶,给我国税法研究和实践提出诸多全新问题,毫无疑问,也对财税部门带来了诸多挑战。

我们特此发起“税务司法理论与实践”高端论坛作为回应,为相关机构和人士,就税务司法中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提供交流平台。我们期待税务司法理论与实践高端论坛能推动各界对税的“法律问题”和税收司法体制给予持续关注和研究,能为推动我国税收法治的历史性进步尽一份力。

首届论坛拟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财政部、中国法学会、税务总局、国务院法制办等机关的专业人士,高校的税法专家、税收学专家,以及各大律师事务所、会计师税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专家,纳税人税务部门主管等相关人士参与研讨。

 

诚邀莅临!

 

一、本届论坛的主题

(一)   税收法定原则与税务司法

(二)   设立专业税务法庭之探讨

(三)   构建税收法律顾问制度研究

(四)   构建税收公职律师制度研究

(五)   税务司法与纳税人权利保护

二、主办和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  

承办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三、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0427日,会期一天。

地点:北京歌华开元大酒店 行政会议室

 

四、论文要求及截稿日期:

  1. 参会稿件应该围绕会议主题和相关议题,进行深入理论剖析和结合实践的研究。

  2. 论文须注明作者、工作单位等信息,正文用5号宋体、单倍行距,其他格式与注释体例参照《中国法学》的投稿要求处理。

3. 截稿日期:2016422日。所有来稿请以word2003word2007格式电子文本发送至会务组邮箱taxlawmsc@163.com

 

五、会务事宜

1. 会务费用:与会者的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自理。其他费用由会议承办单位负担,会议提供午餐和晚餐。

2. 住宿地点:北京歌华开元大酒店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鼓楼外大街 19

             电话:86-10-6202 8888

             传真:86-10-6202 2266

3. 有意参会者,恳请于20160422日前将会议回执发送至会务组邮箱,以便安排会务。

 

六、联系方式

地址: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邮编100070.

联系人:王泽华   电话:15222850125

联系人:周璇     电话:18632789866

电子邮箱:taxlawmsc@163.com

 

 

 

附:会议回执

 

会议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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