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实务观察 > 热点透视 >

【编前语】

税收法治化的完善促进企业争取合法权益

       

25日,德勤中国在重庆举办了主题为“税收法定,良法善治”的税收法治化论坛,来自企业界、学术界、监管层等各方代表就法治框架下的税制改革以及国内外新形势下的税收法治化进程展开了探讨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剑文教授表示:“法治框架下的税制改革是当前国家治理的一大重要课题。许多问题表面上看是税的问题,实际上背后有许多税收财政的问题。三十多年来改革的经验表明从税收法‘制’到税收法‘治’将是一个巨大的变化,‘法治’是指南针、是方向、是改革的目标,我很高兴看到德勤在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中率先举办税收法治化论坛,而且还提出了良法善治,非常有意义。”

    在中国现有的18个税种之中,只有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车船税三个税种是透过立法征收,其余税种则是按照国务院发出正式或暂行规定予以征收。随着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成为“十三五规划”的重要议事日程,财税领域的立法改革已刻不容缓,执法落实亦亟待规范与完善。

    在论坛上,一位嘉宾抛出问题,表示企业因担心打击报复而不敢跟税务机关打官司。这引起了专家的广泛讨论。

    刘剑文表示,目前行政复议的相关法律并不健全,无法在制度上保障企业去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重庆市国税局所得税处处长宋晋相也做出了回应:“这么多年来,税务案件很少,这是一个法制建设问题,我们自身规范,企业也要树立一个观念,用诉讼来解决纠纷是很正常的现象,纳税人维护合法权益很正常。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双方地位是平等的。随着法治化进程推进,这些局面会改变。”

    宋晋相表示,作为税务执法机构,目前最大的风险就是税收法制建设的问题。德勤税务合伙人林绥也随即表示:“目前中国税收法制还不健全,不少税务问题企业还要和税务机关商谈。另外,随着税收法治化推进,一些税收执行细节问题的审批权撤销,企业需要自己判断纳税细节问题,纳税风险也将有所提高。”

关注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