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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前语】

刘剑文教授主讲长沙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预算法专题讲座

       


       

       

       

       

       4月28日上午,长沙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预算法专题讲座。北京大学教授刘剑文以“预算法修改及其未来”为主题,详解了预算法修改的背景、亮点以及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要作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袁观清,副主任刘新程、张建国、王国海、芮英姿,秘书长柳美景等参加学习。

  2014年8月31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预算法的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酝酿十年、跨越三届人大、历经四次审议,素有“经济宪法”之称的预算法实现了出台20年后的首次大修。

  “‘开前门、堵后门、筑围墙’的改革思路,将原先不受约束的‘隐形’发债权引导到法治阳光下,使之受到预算的规范和约束,从而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讲座上,刘剑文评析了预算法修改的诸多亮点。他指出,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以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和抓手,预算法既是整个财税改革的“龙头法”,也是政府自我革命的“重头戏”。修改后的预算法增强了预算的完整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更关键的是,保障预算资金的使用符合社会公众的利益和愿望。政府预算的公开与透明,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基本特征,是现代国家治理的题中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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