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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前语】

关于第二届“普华永道杯”全国高校财税法新锐征文大赛获奖结果公示的公告

       

在首届“普华永道杯全国高校财税法新锐征文大赛”取得广泛社会影响的基础上,为继续鼓励在校学生积极参与中国财税法理论与实践问题的探讨,并对中国现行财税法律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做出积极的回应;同时,通过该种形式,拓展业界与学界的交流,并实现财税法相关理论在社会生活中的普及,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联合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于2014721日正式启动第二届“普华永道杯全国高校财税法新锐征文大赛”,本届征文大赛参赛的同学须在大赛选题范围内撰写文章。

在收悉、整理完毕全部参赛论文后,根据大赛方案,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于201531日启动评审工作。

评奖委员会由来自国内知名高校的五位财税法教授与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一位业界专家共六名委员组成,全体委员对全部参赛论文进行独立评审与匿名评审,并对来自委员本人所在高校的参赛论文予以回避。委员们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创新性(20%)、论证(50%)、语言能力(20%)、格式规范(10%)的评判标准对参赛论文进行认真细致的评审和综合评分,于2015321日完成参赛论文的初评和复评工作。

根据评奖委员会的建议,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经过终评,确定最终获奖名单,现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15322日至32917:00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向大赛组委会提出,逾期不予受理,匿名材料也不予受理。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大赛组委会将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密。

大赛组委会通讯地址: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邮编:100871。电子邮件:taxnova@sina.com

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二 日

 

第二届“普华永道杯”全国高校财税法新锐征文大赛获奖结果公示名单

       

       

       

       

奖级

姓名

所在单位

论文题目

一等奖

(空缺)

 

二等奖

2名)

佘倩影

北京大学

财产权理论谱系的重构

王桦宇

北京大学

人大预决算审查监督权及其实现

三等奖

5名)

孙伯龙

兰州大学

法定预算停止执行的权力博弈

胡 鑫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农民金融权实现的财政路径探究

邓世缘

北京大学

通往合作而不是竞争的道路

董学智

北京大学

BEPS:全球治理语境下重塑国际税法

李 扬

华东政法大学

国际税收自动情报交换的发展与中国之应对

优秀奖

6名)

张永攀

山东大学

论财税体制改革之民权保障逻辑

苗露强

北京大学

从公共财产法视角看高校“211” “985”头衔之存废

吴 凯

北京大学

论公共财产法治的生态维度

林 茜

中央财经大学

分税制背景下对完善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探讨

武 昊

华东政法大学

税收情报交换拒绝理由的分析与比较

朱 玲

中央财经大学

国际反避税背景下我国税收征管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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