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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前语】

“2014中国税法论坛暨第三届中国税务律师和注册税务师论坛”综述

华税律师事务所

       

2014年12月27日,“2014中国税法论坛暨第三届中国税务律师和注册税务师论坛”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三层学术报告厅举办。本届论坛的主题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税收征管法修订•开启税法服务的新时代”,论坛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联合主办,全国律协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北京市华税律师事务所等单位承办。有来自全国人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行业协会、高等院校、律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企业等部门和单位的领导、专家、专业人士及新闻媒体朋友,共350余人参加了本届论坛。

 

图为:刘天永律师主持开幕式

 

开幕式由北京市华税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天永律师主持,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郝如玉,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林军,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刘尚希,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教授分别致辞。

 

图为:郝如玉主任致辞

 

郝如玉在致辞中指出,推进《税收征管法》的修订工作已经成为一项非常急迫的工作,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最重要内容之一。他同时认为,在推进税收立法以及依法治国的过程中,税务律师应充分参与到各项立法过程中去,他对华税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天永及其团队近年来参与了一系列税收立法工作表示赞许,认为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他也希望中国税务律师和注册税务师两大行业可以借助这个论坛加强行业间的合作,尤其在注册税务师被取消行业准入资质的背景下,加强与税务律师业务合作是未来重要的方向,可以为国家税收征管以及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图为:王俊峰会长致辞

 

王俊峰代表主办方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致辞,他首先对论坛与会者表示了诚挚的欢迎。他在致辞中对税务律师的发展提出了四点要求:税务律师要服务于国家财税立法工作、要维护法治的公平正义、要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要在营改增的大背景下注重防范行业本身的税法风险、更要积极与税务师、企业财务人员增加交流与合作。

 

图为:李林军副会长致辞

 

李林军代表主办方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致辞。他在致辞中感谢会议承办方为会议的成功举办付出的辛苦与努力,并就中国注册税务师的发展提出自己看法,李林军认为,国务院发文取消注册税务师资格认定的规定对于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中国注册税务师应抓住此次改革的机遇,加强与律师的合作,更加深入的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为企业服务,为中国的税收法治服务。

 

图为:刘尚希所长致辞

 

刘尚希在致辞中首先代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对会议的主办方及承办方表示感谢,在致辞中,刘尚希充分肯定了税法论坛对推进我国税收法治起到的重要作用。他围绕“税收法定原则”提出三个观点:第一,提出税收法定的目标追求的是良法善治;第二,税收法定不仅仅是字面上的税收二字,指政府所有收入的取得都是要法定的;第三,税收法定不仅是立法,也包括税收法律的实施。

 

图为:刘剑文会长致辞

 

刘剑文在致辞中认为,税务律师所具备的跨专业背景在推动我国税收法治建设发展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税务律师肩负着为我国财税法制转型提供帮助、为纳税人权益保护摇旗呐喊的历史使命。此外,刘剑文还就财税法治提出了几点看法:第一,要对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财税体制改革的部分结合起来看待,二者是不可分割的姊妹篇;第二,落实税收法律原则,推动财政税收法定;第三,应对税收法定限定一个范围,有立法就要有授权,有授权就必须要有监督;第四,推进依法行政是推进依法治国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税收法治的推进离不开对公权力的限制;第五,税收司法急需完善,以提高纳税人的税法尊崇度。

 

图为:施正文教授致辞

 

施正文在致辞中表示,此次论坛的召开正值国家税制改革的关键点,是我国财税法治走向新时期的见证。施政文就税务律师、税务师应如何应对税制改革新时期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提出几点看法:第一,律师和注册税务师均应强化税法的学习,做税法的传承者、税务的服务者;第二,税和法二者不可分离,税务师与律师应加强行业交流与合作;第三,实务工作者不应只埋头办案,更应放眼世界,深刻认识自身的历史使命,保护纳税人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良法善治做出应有的贡献。

 

刘天永在开幕式的主持中感谢了与会领导和嘉宾的精彩致辞,并就中国税务律师论坛历史使命及未来发展做出三点意见,中国税务律师论坛要重点为国家税法改革起到“智库”的作用、要发挥好服务于国家税收法治化建设的作用、要发挥好税务律师行业发展的引领作用。刘天永律师认为,税法学者、税务官员、税务律师、注册税务师以及企业财务人员未来应加强交流与合作,共同促进纳税人权益的保护以及国家税法的正确实施,共同推进我国财税法治的建设。

 

本次论坛分为四个演讲主题,分别是: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建设税收法治体系;二、税收征管法修订与纳税人权益保护;三、经济社会转型与税务服务升级;四、税务服务业务创新与能力提升。

 

图为:朱大旗教授主持发言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建设税收法治体系”环节,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朱大旗担任主持人。首先,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张学瑞做了题为“全面推进税收法治系统建设”的主题演讲。

 

图为:张学瑞副司长演讲

 

张学瑞副司长指出,实现税收法治,要发挥人大的主导作用,明确法律的起草权是国家立法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破除部门化,解决部门争权的问题;规范授权立法,尽快实现法规的法律化;政策、法律的制定均应体现民众的期盼,让民众感觉正义的存在,以保证法律运行的效果。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教授结合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从五个方面谈了税收法治运行需具备的条件:规范立法,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将财税立法基础性、综合性的部分交由人大或国务院法制机构起草,但需广泛征求律师、税务师、专家、学者的建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强调可执行性,委托第三方论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全民守法,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与税法服务的拓展。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立法起草小组成员韦国庆做了题为“良法何来:税务专业服务立法若干问题”的主题演讲。他认为良法不仅仅是实体法治和程序法治,也应当注重程序法治中的法律实施和适用主体是否能够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税务专业服务人员的工作组对于保证税收执法人员正确执法,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图为:刘天永律师演讲

 

第二环节主题为“税收征管法修订与纳税人权益保护”环节,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教授袁森庚担任主持人。首先,北京市华税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天永律师做了题为《全面‘营改增’时代: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风险与救济》的主题演讲。他首先简要介绍了近期华税代理的三起典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结合“营改增”这一大背景,他认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将在后“营改增”时代进入集中爆发期,尤其是金融、房地产、建筑等行业势必面临极高的税务风险。他结合自身多年代理案件经验指出,企业可以通过完善内控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关注重点交易环节、规避关联交易风险、不要触碰雷区等具体方式防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风险。他也给办理类似案件的律师提出四点建议:(1)办理案件策略和重点要明确;(2)是否实际造成少缴税款的结果要清楚;(3)审查证据是否合法、充分是重点;(4)税法和刑法的交叉适用要仔细。

 

中汇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魏斌与与会者分享了一般反避税管理中的核心问题——合理商业目的的判定。他建议,我国可以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经验,完善 我国的合理商业目的判定规则,规范和限制自由裁量权。

 

中国社科院财税法案例研究中心主任滕祥志以纳税人权益保护为宗旨,提出了我国税收征管法的几点修订建议,包括:引入税收评定制度、完善税收情报管理制度、取消复议前置程序、取消缴纳税款前置程序、赋予税务机关刑事案件调查权等。

 

图为:刘佐总编演讲

 

在“经济社会转型与税务服务升级”环节,由首都经贸大学财政税务学院税务系主任刘颖担任主持人。中国税务报社总编辑刘佐在演讲中,就实现税收法治化提出四个观点:第一,推进税收法治首当其冲的是根据刚刚通过的四中全会决定,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完善宪法当中有关税收的内容;第二,在关于税收立法中,应将全国性的税种如增值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的立法交由人大,但部分地方性税种,如房地产税等可以考虑由地方立法;第三,在宪法第五十六条中,不应只规定“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法人和组织也有依法纳税的义务,此外,应将纳税人的权利,如监督权力写入宪法;第四,落实税收法定,还需要配套措施的完善,如预算法、审计法中都应有相关规定,与宪法规定相辅相成。

 

大连市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长曲军在其题为“发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作用,促进税收法制建设”的演讲中用解剖麻雀的方式分析了涉税鉴证业务的现在并也展望了未来。他认为,注册税务师是以维护税法严肃性为职业目的的独立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是实现依法治税、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中坚力量。

 

北京中税盛达税务师事务所总裁李辉就我国企业重组税制股东权益连续性问题做了主题演讲。李辉细致分析了目前我国企业重组税制立法中的缺陷和不足,并介绍我国企业重组税制立法有望进一步完善股权支付定义的改进,并增加和丰富三角重组类型。在股东连续性的时间要求方面,他认为我国目前尚不具备延长股东延续性时间的条件。

 

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段爱群律师分析了优先股等创新金融工具权益型和债类性质的会计区分与税务处理的制度安排。他建议,将国家税务总局41号公告和财会(2014)13号文及优先股东的相关规定接轨,将优先股等金融创新工具的投资人按照股权投资对待,取得的股息收入作为免税收入处理。他认为,在创新金融工具的性质界定以及税收征纳中,税务律师可以发挥重要作用。

 

图为:贾绍华所长主持发言

 

图为:邓远军局长演讲

 

在“税务服务业务创新与能力提升”环节,主持人为中央财经大学税收教育研究所所长贾绍华。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直属二分局局长邓远军以《当前我国一般反避税情况介绍》为题作了主题发言,邓远军局长分析了其近期办理的几个反避税案例并结合将于2015年2月1日起施行的《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以总局令第32号)对反避税国内外背景、基本内涵、判定标准、调整方法等做出了介绍,并根据实际案例分析了跨国公司常用的避税架构。

 

国家税务总局法律顾问王家本律师结合其近期办理的案例对涉税犯罪案件税务机关是否有权作出行政处罚给出了自己的看法,王律师结合实务中代理的案例,得出结论,认为行政机关对于涉嫌构成犯罪,已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而尚未做出行政处罚的,可根据司法机关的处理结果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税务机关在发现涉嫌犯罪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刑事侦查后,不再针对同一违法行为做出行政处罚和申请以外的行政处罚。刑事被告人构成涉嫌犯罪并被处以人身和财产刑罚后,税务机关不应在做出罚款的行为处罚。

 

图为:蒋颖女士演讲

 

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大中华区税务主管合伙人蒋颖谈了其对税收征管法修订的期待与看法,蒋颖认为,新征管法关于如何合理合法的保障纳税人权益的规定应是修改关注的重点;税收征管法的条款不仅应针对中国的情况,还应考虑如何协调跨国业务中的税务征收问题;征管法的修订应紧跟经济环境的改变;征管法应给予税务师事务所一个明确的定位,以保证其更好的为企业服务。

 

北京市华税律师事务所律师魏志标以“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与税法服务创新”为题进行了主题演讲,他首先结合最近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分析了税收优惠政策清理的范围,进一步提出,企业依然可以在法律框架内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务筹划,他结合华税近期的服务案例指出税务律师可以在合同签订、经营架构调整、税务争议解决三个方面为企业提供服务。他也指出,在合法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务筹划过程中,应防范税收政策变更以及不能兑现、优惠申请、备案、备查材料不合规以及行政及刑事责任等七大税务风险。

 

在上述四个主题演讲结束后,中国税务学会学术委员会第四研究部主任涂龙力、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序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胡天龙等分别做了精彩点评。最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主任梁文永对本次论坛进行了全面点评,他认为,本次论坛群贤毕至,各位嘉宾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形成了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蓬勃局面,中国税法界借助本论坛提供的交流平台发出自己的声音,为国家财税法改革建言献策。

 

图为:权楼芳副会长致闭幕词

 

本届论坛于27日下午5:00时举行闭幕式,由中央财经大学税收教育研究所所长贾绍华担任主持人,首先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权楼芳代表组委会宣读了本届论坛优秀论文获奖名单,涂龙力、黄俊等20人分获本次论文评选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项,并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楼芳权、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教授和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天永律师三人共同为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并合影留念。最后由全国律协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刘天永代表本届论坛主办方、承办方致闭幕词,他认为本届论坛规模和与会代表层次都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本届论坛论文成果以及演讲主题均立足于现实并具有前瞻性,将会对未来国内税收立法、执法以及司法的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税收法治是我国法治体系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三中全会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将财税法治推到了国家治理的高度,四中全会提出的一个目标,五大原则,六项任务,为税收法治建设提供重要的支撑。本届论坛的召开正值财税法治建设深化改革之时召开,税务官员、税法学者、税务律师以及注册税务师、企业财务人员交流思想,共话财税法治的改革,既是对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财税法治改革的总结,又是对十八届四中全会后继续深化改革的展望。本届税法论坛,各界代表围绕税收征管法的修改,对推进良法善治的中国法治化进程建言献策,又为税务律师、税务师的发展提供新的思路和视角。未来,中国税法论坛和税务律师论坛仍将继续探索中国税收法治建设中的重大课题和前沿问题,更好地承担起税务律师和注册税务师的历史使命,为纳税人服务,为推动中国财税法治化的进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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