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ffery Sean Lehman先生,美国著名学者,律师,1977年毕业于康奈尔大学,2003年至2005年出任康奈尔大学校长。Lehman先生是康大历史上第一位出任该校校长的校友。
Lehman校长从米歇根大学获得了法律博士学位。经过在华盛顿数年的法律从业生涯后,Lehman先生于1987年回到了密歇根大学,在法学院任职,同时,在耶鲁大学法学院和巴黎大学担任客座教授。1994年,Lehman先生被任命为密歇根法学院院长,2003年,他因在最高法院Grutter v Bollinger一案中因支持和肯定法学院的招生政策而受到全国关注.2002年12月14日, Lehman先生被任命为康奈尔大学第11任校长,并于次年7月1日正式就职。
现今,Lehman先生于华盛顿Woodrow Wilson(伍德罗威尔逊)国际学者中心任高级学者。同时,也是中美法律政策研究中心主席。